在應急概念討論中已經說明,突發事件發生之后的要務無疑是搶救。其間可能出現異乎尋常的大量的組織工作。突發事件發生之后的搶救工作是一種短期的、需要廣泛協同的、高強度群體行為。這就要求應急通信系統必須能夠有效地支持這些搶救工作。
突發事件發生之后,對于應急通信的需求可以分為5類。
1.支持災區高指揮員實施現場指揮的通信系統需求
(1)基本用途:支持災區高指揮員實施現場指揮。
(2)電信業務:固定電話、固定會議電話、電視、圖像;業務量要求確實保障災區現場高指揮員的需要。
(3)工作環境:配置專用機動指揮所,以指揮所為中心覆蓋整個災區,指揮所有參與現場搶救的群體;同時能夠與中央和附近的市政府、省政府及軍事基地保持熱線通信。
(4)設計目標:保證業務質量、保證信息內容安全、盡可能改善電信網絡安全性、盡可能提高網絡資源利用效率。
(5)使用配置:一個災區只設置一個現場搶救高指揮所,配置一個支持高指揮的應急通信網絡。
2.支持現場搶救的通信系統需要
(1)基本用途:支持現場搶救指揮員實施指揮。
(2)電信業務:移動電話業務。
(3)工作環境:實施搶救的有限區域,搶救人員隨身攜帶。
(4)設計目標:保證電話質量,設備盡可能輕便。
(5)使用配置:每一個搶救群體配置一套,支持現場搶救群體的領導與群體成員之間協調。
3.現場電視轉播系統需求
(1)基本用途:支持轉播現場狀況。
(2)電信業務:現場電視業務。
(3)工作環境:災區現場狀況錄像轉播。
(4)設計目標:保證電視質量,設備盡可能輕便。
(5)使用配置:一個災區配置幾套錄像轉播系統,提供中央電視臺的節目供選擇。
4.災區現場應急通信技術支持系統的需要
(1)基本用途:支持異頻和異制電臺之間互通、入網和延長傳輸距離。
(2)電信業務:現存的各種軍用或民用列裝電臺業務。
(3)工作環境:災區現場。
(4)設計目標:保證互通功能,設備盡可能輕便。
(5)使用配置:根據需要,一個災區配置幾套機動技術支持車輛。
5.災區群眾自救和呼救應急通信需求
(1)基本用途:支持災區群眾自救和呼救。
(2)電信業務:電話和各種可能的呼救信號。
(3)工作環境:災區現場。
(4)設計目標:采用各種可能的設施,發送盡可能多的呼救信號。
(5)使用配置:利用所有可能使用的設施。
6.災區群眾對外通信的需求
(1)如果突發事件未破壞本地公用電信網絡,這時災區群眾對外通信主要依靠殘存的公用電信網絡資源。不過,這時的災區搶救指揮也要首先爭用這些珍貴的電信網絡資源。所以,各個電信公司必須另外補充通信容量。
(2)如果突發事件破壞了本地公用電信網絡,這時,公用電信公司必須配置機動電信網絡來臨時消除通信盲區。